泉州市豐澤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告
福建省松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請人劉榮隆、劉興烽、劉榮溫與被申請人福建省松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因合同、勞動報酬、賠償、經濟補償爭議一案,已經審理終結。因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仲裁文書,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泉豐勞人仲案字[2023]第89號裁決書。限你自公告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來本委領取裁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裁決事項為:一、被申請人福建省松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與申請人劉榮隆之間的勞動關系于2022年11月18日解除;二、被申請人福建省松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應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申請人劉榮隆工資13400元;三、被申請人福建省松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應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申請人劉榮隆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30339元;四、被申請人福建省松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應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申請人劉榮隆經濟補償金4000元;五、被申請人福建省松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與申請人劉榮溫之間的勞動關系于2022年11月18日解除;六、被申請人福建省松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應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申請人劉榮溫工資9400元;
七、被申請人福建省松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應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申請人劉榮溫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18962元;八、被申請人福建省松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應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申請人劉榮溫經濟補償金2500元;
九、被申請人福建省松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與申請人劉興烽之間的勞動關系于2022年11月18日解除;十、被申請人福建省松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應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申請人劉興烽工資9400元;十一、被申請人福建省松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應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申請人劉興烽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18962元;十二、被申請人福建省松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應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申請人劉興烽經濟補償金2500元。本裁決為非終局裁決,對本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本裁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本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本委地址:泉州市豐澤區妙云街160號樹脂大廈一樓;聯系電話:0595-22505370。
泉州市豐澤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3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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